项目编号:[350
项目名称:数字柘荣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宁德市柘荣县金科机械制造产业园区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8,250.00元
采购包1(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748,2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8,250.00元
投标保证金: 7,482.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60500-环保监测设备 |
环保监测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748,25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在9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19 至 2024-11-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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