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具体采购需求 |
备注 |
01 |
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1 |
项 |
自采购人通知送货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 |
天津市武清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5.4515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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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药品采购项目 |
1 |
批 |
9.6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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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次评审以包为单位进行,共划分两个包,供应商对所有包均可投标,最多只能成交两个包。 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达到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的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送货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参加01包需满足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设备或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参加02包需满足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仅第一包,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超声乳化仪接受进口产品。(6)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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