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高新区铝合金新材料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峡市高铝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高新区铝合金新材料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豫工
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滨河路东侧及纬六路、紫阳路东南侧
4、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04932.08m2(合307.4亩),本项目规划以生产厂房为主,主要服务于铝合金新材料制造企业及新材料产品研发企业。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多层标准化厂房、单层钢结构厂房原料及成品仓库、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综合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食堂等,此外还包括道路、围墙、停车场、地下管网,园区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预算金额:71000万元(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4个月。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 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③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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