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河定州市李亲顾镇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6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定州禹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定州禹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治理范围起点为定深公路桥,北支终点为东留春村东,南支终点为南瞳村大桥,治理河段长度9.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17.03公里,其中干流及北支左堤6.41公里,干流及北支右堤4.93公里,南支左堤2.65公里,南支右堤3.04公里;堤坡防护17.03公里,南支主槽清淤2.4公里、北支主槽局部整平,新建排水闸2座等。沙河李亲顾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段沙河两岸堤防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最高限价:18468.8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沙河定州市李亲顾镇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SHDZ/LQGZ/FHZHZZ/SG-2024-01。招标范围:新建堤防17.03公里,其中干流及北支左堤6.41公里,干流及北支右堤4.93公里,南支左堤2.65公里,南支右堤3.04公里;堤坡防护17.03公里,南支主槽清淤2.4公里、北支主槽局部整平,新建排水闸2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分别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20 00:00至2024-11-26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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