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大亚湾荃湾港区港口一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上部 |
结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工作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亚湾区惠州港荃湾港区东侧,起点连接疏港大道,终点连接港区码头,是茎湾港码头对外联系的重要通道。建设内容包括路线总长度 1.1595km,其中桥梁 0.792km,路基 0.367km,护堤工程 0.7259k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双向 4 车道,红线宽 26 m。工程承包范围:大亚湾荃湾港区港口一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对桥梁耐久性进行论证并出具相关报告。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护堤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
招标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本项目上部结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为:按照施工图纸及方案要求完成上部结构建设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其包含但不仅限于石方开挖、混凝土挡墙挡土墙沉降缝、钢板桩回填碎石、混凝土垫层等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说明以外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机械、人工、电费、燃油费、不低于合同价1.5%安全措施费、增值税发票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且分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发包人备案且经业主、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实施周期:
上部结构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4月05日,计划工期为112个日历天,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GKYL-ZY-2024-001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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