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月坛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CI
1.3招标人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招标人地址:北京市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按年签署;
1.6最高投标限价:人工服务费及杂费261万元/年。
1.7本次招标内容为:月坛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主要用途是为月坛中心员工食堂提供早、中、晚加班餐餐饮服务,负责我司员工工作餐制作和运送,并提供就餐服务和食堂维护管理等工作。
1.8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供应商(中标人)。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工商银行总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投标人须提供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7)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8)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分包、转包给任何第三方。2.2专用条款
(1)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进行制餐的场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并承诺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配送服务;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餐饮服务类的业绩。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 2024 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09: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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