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出租车智能监管服务平台运维、运营服务项目
2、(请登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各分项预算和最高限价(元) |
1 |
智能监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部分 |
1年 |
¥58000.00 |
2 |
智能监管服务平台运营部分 |
1年 |
¥336000.00 |
整个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394000.00) |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指整个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以及各分项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具体要求:
(1)服务周期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全年365天、7*24小时的运维、运营服务能力;
(2)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服务本地化,全职运维人员不低于2人、运营人员不低于5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运维人员必须在中标单位的技术支持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以运维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购买社保截图为证);
(3)日常运维:具备网关、服务端、Web端的开发与维护能力,以及数据库、中间件的管理和优化能力。
(4)上级平台对接:协调对接省厅数据中台、省三级协同的相关数据,能与上级平台的数据自动同步。
(5)数据分析与处理:具备使用Java、Python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6)微服务架构支持:具有Docker容器化和Kubernetes环境下的服 务管理和监控能力。
(7)配置中心管理:能够使用Nacos等工具进行微服务应用的配置管理。
(8)文档与代码管理:具有使用GitLab或其他版本控制系统进行代码托管和版本控制的经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每日08:3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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