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州同方2025年惠阳厂、经济开发区厂、新圩厂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交货/服务时间:服务期:壹年交货/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市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供货范围:惠州同方下属三座污水处理厂(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检测、废气检测、噪声检测、污泥检测服务。
质量要求:1.需按照提供检测的内容、频次、评价标准进行检测;
2.提前确认现场采样时间、点位、检测内容,以保证现场检测的顺利完成;
3.有意向的检测时间点,提前3天通知乙方预约时间;如无则按乙方时间进行采样检测。
4.有检测内容或评价标准有更改,乙方需配合进行变更;
5.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6.提前预约现场检测工作时间,按合同内容开展现场检测及采样工作;
7.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检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8.采样后7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9.乙方对甲方的检测内容客观公正的检测与评价,不受任何个人或外来压力的干扰。
10.合同资料的保密::本次检测服务所涉及的检测内容和数据成果属保密范畴,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经甲方同意,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外,乙方不得泄密于第三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有检测服务等范围。
(2)财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水质检测,废气检测,噪声检测,污泥检测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安全要求:承诺服从我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签定安全协议。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7)信誉要求: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
(8)其他要求: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本项目的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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