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543号;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批复,邻发改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施工四标段城区道路停车位提升改造标段。
2.2建设地点:邻水县城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小型停车场15个,提升改造停车场11个,改建停车位12000个,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配置充电桩,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向导指示标志、智慧广告位等基础设施。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本单位该项目相关信息显示并提供网页截图(截图包括项目详情—工程基本信息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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