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控制下浮率10%
采购需求:
8个农民安置小区(沙新新村一区、二区,天目湖中心村一区、二区,塘西新村、江家湾、中西农民新村、湖滨华庭)、平桥及天目湖72幢散住楼的公共区域,以及集镇其他安置小区及散住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申明函》
2.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申明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
4.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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