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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热门
 
地区:上海 日期:2024-11-18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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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4-11-18,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已经挂网公示。)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了解招标公告的详细内容及项目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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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设备采购

1批

本标段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共三台套,分别为主厂房电梯、碎煤机室、T21转运站电梯和T22转运站电梯,

除甲供的电梯井钢架,包括其余所有电梯本体设备及其全套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控制设备和电缆、所有电气设备及装置、机房空调、电梯通风系统、动力及照明(含电控柜)、门套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总体设计、布置、供货、技术保证、安装、验收、配合办理使用合格证和电梯投运后一年内的维护及保养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主厂房电梯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交付,碎煤机室、T21及T22转运站电梯2025年6月1日前完成交付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和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和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和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需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授权。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市场监督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安装和维修;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市场监督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安装和维修;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市场监督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制造。

(4)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同类电梯设备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投标人所代理品牌的同类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业绩要求中的同类电梯设备均指:提升高度超过50米、提升速度≮2m/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即同一合同中包含多台套符合要求的电梯,仍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电梯维保合同不被认可为有效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7)其他要求:

1.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如电动机、减速箱等)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和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如有)近18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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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附件下载: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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