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岳池县大高滩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六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发改项目〔2023〕146号、广市水函〔2024〕1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3〕1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þ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镇裕镇。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整治支渠 2 条及附属建筑物等,整治渠道总长明渠 5.014km,全为管道,渠首沉砂池 2 处,检修井 26 处,放水闸阀 35 处,控制闸阀 4 处,警示牌 5 个。
2.1.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 建设地点:镇裕镇。
2.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整治支渠 2 条及附属建筑物等,整治渠道总长明渠 5.014km,全为管道,渠首沉砂池 2 处,检修井 26 处,放水闸阀 35 处,控制闸阀 4 处,警示牌 5 个。
2.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5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þ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09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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