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刘巷安置房二期(A地块)EPC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内容: 刘巷安置房二期(A地块)EPC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33.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地下室、农贸市场、沿街商铺、配电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含配套工程)全过程、全范围跟踪审计(含核对清单、过程审计、决(结)算审计等)以及为建设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服从市、区审计部门管理,工程结束后如遇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抽查项目审计资料,成交单位须积极配合澄清解释直至抽查结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最高限价:0.200%(约42万元)
项目类别:服务类
包别划分:不划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资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在2.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已完工证明(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已结(决)算审计完工证明),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在2.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已完工证明(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已结(决)算审计完工证明),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业绩规模的,必须提供由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二)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⑤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和行贿行为记录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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