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4-11-22 18:00:00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沙市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1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151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交二航局荆州市观音寺灌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观音寺灌区位于北纬 30°03′~30°20′,东经 112°13′~112°45′之间,江汉平原腹地,四湖流域中区。灌区范围包括江陵县、沙市区。灌区北抵豉湖渠、南邻江陵县的颜家台灌区,东至总干渠,西临荆江大堤。具体项目施工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物 资 名 称:商品混凝土
包件号及数量: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共招标商品混凝土11309.59立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交 货 地 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沙市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交 货 期:2024年11月至工程结束。
2.3 招标使用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承诺依据招标约定的价格机制执行具体工程施工项目的供应,履约供应商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通过中交二航局物资合格供方评审和在注册的物资合格供方。
3.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产14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不少于2条生产线(附必要图片及证明),投标单位具备项目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产品原材、外加剂生产厂必须获得中交二航局和项目业主监理的认可。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GB 50010、GB/T 50080、GB/T 50081、GB/T 50082、GB 50164等国家标准。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为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能提供至少2份200万以上、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
本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证明(页面截图,如果网站信息有与事实不一致的,请提供销号证明);
本次集采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交建、中交二航局的黑名单供应商,不接受近两年内发生过主动或者被动起诉公司事件的供应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确定框架协议中标人:本次招标根据投标总分排名,由采购领导小组按候选入围人名单确定3名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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