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焙烧炉火道日常维护及火道大修项目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033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抚顺市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焙烧炉火道日常维护及火道大修项目维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33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焙烧炉火道维修项目
2.2项目类型:维检修
2.3项目概况: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现有两台敞开式焙烧炉,分别是76室焙烧炉年产商品阳极33.5万吨,每炉室15火道14料箱,火道墙的大修,横墙局部修理,包括拆除火道墙并重新砌筑,2025年计划大修火道400条;
2.4项目地点: 辽宁抚顺
2.5招标范围:
76室焙烧炉破损火道拆除,重新砌筑,横墙破损局部修理等,甲方提供大修主材(主材主要包含耐火砖、耐火泥、陶瓷纤维毡),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不提供食宿。施工单位需自行准备叉车及有作业证的叉车司机,76 室焙烧炉作业时自备 1 台吊运的双梁天车及有作业证的操作人员。
2.6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需结合生产运行情况交叉作业)。单条火道拆除及大修每条不超过2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施工验收规范、本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资格证)
2)施工单位需自行准备叉车及有作业证的叉车司机;76 室作业时自备 1 台吊运的天车及有作业证的操作人员。(提供身份证、资格证)
3)承包商用工年龄应当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没有使用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安全专员、技术人员及施工相关人员必须驻场服务。(提供承诺书)
2)在履约作业期间,应当承诺保证用工队伍相对稳定,更换人员比例不得高于用工总量的10%,并且更换时应当经发包企业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也应当符合本办法所要求的各项用工条件并通过培训考试,同时应当向发包企业报备更换后人员的相关资料;(提供承诺书)
3)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事件,未发生严重违约或者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工亡事故,未发生B类及以上质量事件,12个月以内未发生一般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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