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项目-开发实施
1.2 招标范围: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 (以下简称“行业”)《关于做好全国统一烟草工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行业调控项目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185号)、《关于开展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176号)要求,安徽中烟工业公司须对所属卷烟厂在用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基于行业调控项目要求进行功能性适配改造,支持行业调控项目基于二维码的件烟托盘组垛、垛调整和整托盘扫码等作业需求,并在行业调控项目与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并行联调期间,兼容基于一维码的件烟托盘组垛、垛调整和整托盘扫码等作业。同时,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结合所属卷烟厂行业调控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须对行业调控系统配套进行一些功能性、流程性优化改造。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安徽中烟及所属卷烟厂,实现基于二维码的整托盘电子标签应用及打扫码作业流程优化,提高安徽中烟行业调控项目运行的完整性、规范性、稳定性。详见招标文件。
1.3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服务地点:安徽省内地区,下属卷烟厂指定地点,安徽中烟所属五家卷烟厂(蚌埠卷烟厂、芜湖卷烟厂、合肥卷烟厂、阜阳卷烟厂、滁州卷烟厂)和物流中心。
1.6 项目预算:1840862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金额不少于5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名称(或合同建设改造内容)包括“行业调控”或“电子标签”或“RFID”或“射频识别”中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内容。
2.3 投标人须能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
2.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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