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工程名 称 |
工程概述 |
建设地点 |
施工工期要求 |
备注 |
1 |
19号楼修缮项目 |
19栋休息室一楼、二楼内墙外墙油漆、扇灰,一楼、二楼厕所、冲凉房改造,安装给水,安装排水,电路安装,灯具安装,门窗更换安装等,一楼大房间改造为两个房间。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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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提供有效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2.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每日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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