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集团浙江分公司江山、乐清、盛林三个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570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集团浙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集团浙江分公司江山、乐清、盛林三个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概况:
江山正泰林农光伏发展有限公司所辖光伏项目全场容量为200MW;乐清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辖光伏项目全场容量为150MW;湖州吴兴盛林电力有限公司所辖光伏项目全场容量为82MW。
(2)采购内容:
①对江山、乐清、盛林三个在运光伏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分别编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组织通过外部专家评审。
②对江山、乐清、盛林三个在运光伏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分别形成设计诊断书面报告并组织通过外部专家评审验收,满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要求,以上内容应满足国家、省、市、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及审查要求。
(3)服务期:9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3项及以上新能源(光伏或风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服务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签订时间、具体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新能源(光伏或风电)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需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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