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周口郸城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南周口郸城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03-411625-04-01-824063批准建设,招标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郸城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室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周口市郸城县郸城县智圣大道与公园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2.2项目概况:国网河南周口郸城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总建设用地约30亩,用地为新征用地。本项目新建生产综合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为9400㎡。房地上8层,局部地下1层,规划高度约36.3米,建筑消防高度约31.95米。总投资5926.38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县政府规划、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绿化等方面规划和要求。
2.3 项目总投资:约589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5工期:10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国网河南周口郸城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
2标段:国网河南周口郸城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室外工程
3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上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3.4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11月14日8 时 00 分至 2024 年11月21日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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