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湿法磷酸配套2×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一期)非标钢制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招标范围:设备名称:非标钢制设备,数量:22台套(详见技术文件),含所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开车备件、配合验收工作、技术资料交付及服务的供应,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详见第三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1.4交货期:120日历天。
1.5质保期: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0.000000万元。
1.7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5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6投标人提供国家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容器:D及以上)(需提供有效扫描件)。3.7资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下面两个条件:①至少具有1项尺寸不小于φ3000*6000带外盘管的容器类设备供货业绩;②至少具有1项列管换热器(列管材质为316L不锈钢,单台换热面积≥100㎡)的设备供货业绩。如果1份合同同时满足前述2点要求的应视为有效资格业绩。(提供合同及能反映考核内容的技术附件有效扫描件)。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正本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有效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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