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安海晶油库扩建工程总图及附属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对原油库进行扩容,用于存储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总库容由目前的3万方扩建至9万方,新增6座10000m³地上立式钢制内浮顶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总图工程,含构筑物、罐基础、油气回收设施基础、道路、事故水池、排水井、摄像基础等
施工界面:防火堤内(含防火堤)全部油罐基础、罐区抗渗地面、隔堤、管墩基础、钢结构(含基础)、消防泵房设备基础、油气回收设备基础、消防道路及场地、场区绿化、人行道路及场地、排水沟、旧罐区隔离带整修、围墙(拆除、重建)、事故污水收集池、摄像杆基础、防爆配电箱基础、发电机房、阀门(水封、溢流、沉砂)井、排水管道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图纸和清单说明。
材料界面:全部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2.2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3计划工期:270天,以开工令为准;
2.4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提供施工人员明细,特种操作人员提供特种作业证。
3.10其他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的;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8:00:00至2024年11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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