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东园镇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为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供应项目所需的乙供材料。
(二)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人民币16.7948万元。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项目专业类别:货物类
(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需求单位: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八)采购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1.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东园镇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乙供材料专项采购 |
1 |
东园镇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乙供材料专项采购 |
16.7948 |
16.7948 |
2.采购范围:按东园镇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的货物清单提供太阳能路灯及其配套的材料配件等。
附件1:货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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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合计(元) |
备注 |
1 |
6米单臂太阳能 |
具体参数详见图纸 |
根 |
121 |
1388 |
167948 |
含税13%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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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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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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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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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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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人须具备本项目标的物的批量生产或销售、提供售后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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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报价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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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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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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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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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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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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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包 |
1 |
报价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报价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
东园镇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乙供材料专项采购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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