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镇2024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西镇2024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立项总投资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6.7万元,建设规模:(1)污水改造管道:φ450-φ700钢混检查井335座,清扫井φ315-φ450塑料井259座,DN100-DN300 PVC-UH 管8103米,1-4 玻璃钢化粪池 126 座,1 玻璃钢隔油池1座等。(2)雨水改造管道:φ700 砖砌检查井20座380*680砖砌雨水口20座,DN300PVC-UH管500米,DN100UPVC埋地管2000米,DN100UPVC立管18000米等。(3)路面破除及修复:路面修复7500平方米。建设地点:平阳县海西镇宋埠社区。
2.2招标范围:包括沥青道路拆除及修复、混凝土道路拆除及修复、宅前屋后混凝土道路拆除及修复新建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化粪池、接户井及清扫井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54398元。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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