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 | |
龙口市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龙口市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龙口市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
5、预算金额:19000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资质要求: 1.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1.3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 2.3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 2.4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人缴纳社保;②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 (2)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5、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能力。 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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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20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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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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