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径场西南侧砂石路面硬化,招标人为庆来学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砂石路面部分硬化为沥青混凝土地面、部分硬化为透水混凝土地面。
2.2招标范围:庆来学校田径场西南侧砂石路面硬化,主要工作为将砂石路面部分硬化为沥青混凝土地面、部分硬化为透水混凝土地面,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庆来学校内。
2.5计划工期:项目根据招标人教学安排分步实施,沥青混凝土路面20日历天,透水混凝土路面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计划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出的除外);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15日(判决书生效时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第①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第②、③、④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第⑤条由招标人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3.6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中标项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 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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