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得一科技厂房装修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2404-341822-04-01-605786;
1.4 招标人: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得一科技厂房装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GDS-;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DS-;
2.5 建设地点:广德市城区;
2.6 合同估算价:14,565,099.85元;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建筑面积约为12395.75平方米硅片车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室内装修,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即单个装修装饰工程或综合工程中含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金额≥2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中任意二项:(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4)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设计)费用转账记录(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反应装修装饰分项工程造价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需明确显示装修装饰部分金额)。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不超过1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成员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纳入考勤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考勤须知部分);(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考勤承诺书”(详见合同附件15);(3)投标人投标时须在“考勤人员组成表”中注明考勤人员信息(详见合同附件16);(4)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件15、附件16,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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