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包含某单位专业用房新建工程施工材料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江苏盐城。
3.服务期限:工期3个月。
4.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21万元,高于此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工程实际施工地点主要分布在江苏省盐城市,相关因素在报价中需一并考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 经营许可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和有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企业的投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与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材料检验检测服务相关业务营业范围,报价人在人员、设备投入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项目要求,公司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一证即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在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以及项目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公司人员(提供报价公司为其被授权人和报名人缴纳社保的流水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方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 08:00 至 11:45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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