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经开投 35 号 、 平发改经开投 4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本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 点 : 位于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支路一(福臻港至松北河北侧)、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 (1) 福善公路 ( 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北侧 ) 。北起卡迪夫学校北侧,南至福臻港北侧,道路全长约 200 米,路幅 24 米 ( 部分 14 米 ), 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临时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 支路一 ( 福臻港北侧至松北河北侧 ) 。北起福臻港,往南与平成路相 交,线路延伸至松北河北侧,道路全长约 447 米,路幅 24 米。跨福臻港拟建 16+16+16m 桥梁一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3) 支路二 ( 支路一至城北路 ) 。西起拟建支路一,东至城北路,道路全长约 384 米,路幅 16 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 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4) 永兴路 ( 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 ) 、永兴路 ( 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 段现状为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为花岗岩铺装,本次对车行道路面病害进行处理,侧平石更换 , 重新铺设沥青路面。永兴路 ( 平善大道至 东方大道 ) 两侧现状路灯进行改造提升。
(5) 项目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及配套停车场。由于福善公路改扩建,需建设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对可利用的不规则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技术标准: 本项目福善公路改道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他道路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工程等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设置 1 个合同段,监理设置一个合同段 。监理服务期为 34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 10 个月,缺陷责任 期监理为 24 个月(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2.5项目估算价约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 乙级 及以上监理 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 验 和能力。
投标人 应 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 // glxy . mot . gov . cn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 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 人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2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经开投 35 号 、 平发改经开投 4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本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 点 : 位于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支路一(福臻港至松北河北侧)、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 (1) 福善公路 ( 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北侧 ) 。北起卡迪夫学校北侧,南至福臻港北侧,道路全长约 200 米,路幅 24 米 ( 部分 14 米 ), 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临时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 支路一 ( 福臻港北侧至松北河北侧 ) 。北起福臻港,往南与平成路相 交,线路延伸至松北河北侧,道路全长约 447 米,路幅 24 米。跨福臻港拟建 16+16+16m 桥梁一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3) 支路二 ( 支路一至城北路 ) 。西起拟建支路一,东至城北路,道路全长约 384 米,路幅 16 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 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4) 永兴路 ( 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 ) 、永兴路 ( 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 段现状为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为花岗岩铺装,本次对车行道路面病害进行处理,侧平石更换 , 重新铺设沥青路面。永兴路 ( 平善大道至 东方大道 ) 两侧现状路灯进行改造提升。
(5) 项目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及配套停车场。由于福善公路改扩建,需建设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对可利用的不规则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技术标准: 本项目福善公路改道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他道路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工程等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设置 1 个合同段,监理设置一个合同段 。监理服务期为 34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 10 个月,缺陷责任 期监理为 24 个月(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2.5项目估算价约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 乙级 及以上监理 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 验 和能力。
投标人 应 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 // glxy . mot . gov . cn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 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 人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2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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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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