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固定资产和车辆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固定资产和车辆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
2.3 招标内容: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固定资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车辆保险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 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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