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碳化车间仓库工程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碳化车间仓库工程检测。
2.2磋商范围: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碳化车间仓库工程,甲方指定内容工程检测。包含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等相关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
2.3工程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检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服务结束。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等)和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检测项目业绩。
3.5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如处于换证期间,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本项目涉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请于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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