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王城中村改造5-1#地回迁地块项目工程检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兴街道南王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兴街道南王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王城中村改造5-1#地回迁地块项目工程检测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大街东、塔北路南、煤机街西、位同路北;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幼儿园、地下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20169.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916.45㎡,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3814.86㎡,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374.65㎡,公共配建建筑面积5414.79㎡(含警务室100㎡、物业管理用房793.21㎡、物业经营用房706.51㎡、微型消防站100㎡、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含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850㎡、文化活动室850㎡、社区卫生服务站180㎡、托育服务设施425.07㎡、公共厕所60㎡、社区回收站150㎡、公益性商业网点300㎡、其他商业设施850㎡、邮政服务场所50㎡);地下建筑面积65252.64㎡(含人防面积14593.32㎡)主要包括地下住宅建筑面积11753.66㎡,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3498.98㎡。项目最终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规划条件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招标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拉拔试验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节能现场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绿色建筑检测、基坑监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建筑门窗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内需包含绿色建筑检测项目及相关参数);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3至2024-11-19,每日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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