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HZ
项目名称:食堂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承包年限 |
年租金 |
KHZBCG-2024-080# |
食堂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5年 |
不得低于18万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1)-(6)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见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告知项)。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获取标书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留代理公司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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