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视频渲染系统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比选项目性质:服务比选。
1.2.2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购北港视频渲染系统集成服务,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本项目预算:820.867925万元(不含税)。
1.2.4服务地点:广西南宁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开通并通过初步验收,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研发并上线运行、项目实施的整体管理、协调直至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2.6 质量保修期:自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年。
1.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5 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820.867925万元(不含税),应答人的不含增值税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资质要求:应答人具有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提供扫描件。
2.3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同类项目业绩指:视频渲染服务、云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类)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处于中国联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8)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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