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瀼口镇羊乳山村茶叶产业提档升级项目(02包:设备)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2、更正内容:东瀼口镇羊乳山村茶叶产业提档升级项目(02包:设备),采购需求为厂房增设茶叶生产线设备等,预算金额为********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人###县东瀼口镇人民政府,下同)于2024年08月29日湖北****省政府采购发布了询价公告(一次),投标截止时间止(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第一次采购失败,采购人于2024年09月12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发布了终止公告。采购人于2024年09月19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发布了询价公告(二次),采购人于2024年09月25日14点00分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经询价小组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于2024年09月25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发布了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采购人未收到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质疑。采购**于2024年09月30日向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发出了成交(中标)通知书。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采购人和采购**###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函件方式联系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前来与采购人洽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一直未给予明确书面回复,也未前来与采购人洽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我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采购人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报#****##县财政,将对东瀼口镇羊乳山村茶叶产业提档升级项目(02包:设备)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更正日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