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比选内容与要求 |
数量 |
比选保证金(元) |
1 |
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入册比选 |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比选内容及要求” |
1项 |
3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比选单位。
(2)参与比选单位应符合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参与比选单位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及参与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比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劳务入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参与比选单位须提供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 “信用评价”的相关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没有“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相关记录。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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