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59.47万元
最高限价:7059.47 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1、项目概况: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一期)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新建全长121.58公里的配套管网,建设横市镇高速出口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吨/日、配套管网3.7km,建设GIS信息系统;远期规模为10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10万吨/日再生水厂。本次主要污水处理设施一期规模4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构物、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等。 2、本次采购项目为污水厂厂区和3个泵站设备,主要为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等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二次设计提资、供货、指导安装(或安装)、调试及质保等。 |
注:1、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均为暂定报价,本项目最终设备结算价为财政审定的价格。 2、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需包含一切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日内)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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