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整治改造工程 --1标段 已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投资〔 2024〕155号文 件(项目代码: 2409-330522-04-01-619908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概算 约 883 万元 ,建设地点: 长兴县职教路、画溪大道云海山庄门口、名仕府门口 。
2.2招标范围: 1、画溪大道名仕府门口:位于画溪大道士林路交叉口及名仕府大门口,改造内容为士林路东侧现状D800管排出口前新增一座闸门井,并重建排出口,名仕府门口新增多篦雨水口,加快路面雨水排放速度;
2、画溪大道云海山庄门口:位于画溪大道云海山庄门口,改造内容为从云海山庄门口新增一根D1800顶管,横穿画溪大道排河;
3、职教路:位于职教路,改造内容为职教中心至菱山路段的现状D800雨水管翻建为D1500雨水管,D400污水管翻建为De500污水管,现状湿地公园雨水泵站前一座格栅井内增设2台污水泵,幼儿园至菱山路段的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翻建,增加路面雨水收水效果。
4、主要内容为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管道、检查井、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具体 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含春节假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 (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
(三)其他:
3. 5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 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0 6 月 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 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 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 2)自 2023 年 0 6 月 01日 起 至 投标截止 日 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
4.2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