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 部九窝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堆填区专项方案技术咨询(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部九窝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堆填区专项方案技术咨询
(2)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处于深圳市龙华区与南山区交界处,福龙路西侧、南坪快速北侧,北靠高峰水库;其中拟建西丽动车所位于既有深圳北动车所西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西丽站配套动车所开挖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筛分,筛分后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相应处置,可回收的建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外弃土则就近堆填至部九窝并在后续进行生态修复。本项目总土方处置规模435.10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10.9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179.99万立方米、正常土244.22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筛分工程、堆填区工程(含侨城东路北延通道工程隧道地基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本次拟招范围建设内容为填区工程(含侨城东路北延通道工程隧道地基加固)、水土保持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当地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年份要求: 2023年),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对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或研究院所无法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请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设计或咨询业绩(合同包含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相关内容),提供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订日期页、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6)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16:0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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