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乐陵市乡镇微湿地群水质净化工程,主要对我市13个社区的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处理设备+人工湿地”组合工艺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建设人工湿地及污水处理站。投资额约520.00万元。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EPC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
4、计划工期:
一标段:2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投标人可自报最快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至项目结束。
5、招标范围:
一标段:
①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及竣工图出具等服务内容。
②项目施工:设计施工图纸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等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①设计费:21.62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支);
②施工费:建安工程下浮率不得低于3.0%。
二标段:不高于建安工程造价的2.0%。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
2、资质等级、范围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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