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4
2、项目名称: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防护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1087.2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规模: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防护改造项目,包括:直线加速器机房、设备间(水冷机房) 操作间、库房、制模室、走廊的装饰工程。
(2)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工程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进场之日起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医用辐射防护工程或铅板防护(铅防护)工程施工业绩壹份。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8:30至2024年11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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