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科技有限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当履行接受公章、营业执照的职责,但管理人未****能接收到该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特声明作废。杭州玺****致科技有限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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