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人防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5,05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人防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5,05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5,05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宝鸡市陈仓区人防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5,054.00 |
1,055,05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人防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1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7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人防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出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时间起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于投标响应截止日);
(1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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