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约11.8km,主要建设规模如下:建设生态护岸约10.33km, 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1.07万m2,建设生态过滤堰30道及河道基底改良9.37万m3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9:00至2024-1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约11.8km,主要建设规模如下:建设生态护岸约10.33km, 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1.07万m2,建设生态过滤堰30道及河道基底改良9.37万m3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9:00至2024-1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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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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