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截至目前,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衡水高铁南站片区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衡水市南部新区电力线路迁改及入地工程项目、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东区)建设项目、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西区)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后续项目正在积极谋划过程中。2.3服务期限:片区总服务期限为2024年至2030年,根据片区建设及运营情况可能适当延长建设周期。单个项目的服务周期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此次招标范围为衡水高铁南站片区5.82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人员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项项目投资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总投资的,还需提供含该项目总投资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明确资格项业绩)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7 09:00至2024-11-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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