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设物级别为4、5级。拓浚经一河6.65km,汇水面积共计13.75km2,疏浚宿沭河2km,新建驳岸两岸共计约14.6km、配套建筑物10座、沿线水闸监测及控制系统信息化工程,改造排口40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335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五台山路蓄水闸、项王东路蓄水闸、世纪河蓄水闸、泰山河蓄水闸、三干渠放水闸的自动化控制和视频监控、水位监测、流量采集等。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的制造(购置)、系统集成、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管、工地交货、安装、调试、测试和运行维护,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信息化或自动化业绩且运行良好。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1:/ (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 11月6日至2024年 11月 12日(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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