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内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现更正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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