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朝东北路(开元大道-迎宾大道)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816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沧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增占地约2.1351公顷,道路全长689米,红线宽3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2.1.1项目名称:朝东北路(开元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监理;
2.1.2项目编号:HBJS
2.1.3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1.4地点:项目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朝东北路,开元大道至迎宾大道。
2.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22.8万元;
2.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要求,监督和监管施工及其质量,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提供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磋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比选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4年11 月05 日09:00时至2024年11月 07日17: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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