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1200 |
131200 |
1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本项目采用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采用承诺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建筑),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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