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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地区:重庆 日期:2024-11-04 资质要求:CMA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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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655号、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渝发改交通〔2021〕17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站后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九曲河东站,经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终点为两江影视城站。线路全长38.73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35.463公里,高架线3.267公里。全线共设站14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7座。设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2座。

(2)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张家湾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终点为15号线一期的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2.8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30.5公里高架线2.3公里。全线共设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全线含单跨跨度245m的刚构桥梁和单洞连续长度4km以上的隧道。

(3)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

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位于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G3-2地块东侧,占地面积约26.7亩,总建筑面积约70869m2,主要包括调度大厅及调度大厅附属用房,应急指挥、票务管理、各线路中心设备机房及系统设备测试用房,快线网大数据管理、对外信息编播、运维管理、骨干通信系统、数字档案中心及各线路中心运营管理用房等。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站后工程包括系统设备、风水电、装饰装修、导向标识等工程。

2.3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为1200万元。

2.4招标范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系统设备、风水电、装饰装修及导向标识等站后工程。

(1)检测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对招标范围内涉及到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取样、制样、养护及送样等工作全部在监理见证下实施;对涉及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检测等(不限于以上内容,主要以委托方提供的质量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2)检测项目:①系统设备相关的各类电缆、电缆架桥、钢管、锚栓等检测。②风水电相关的化学、金属锚栓,阻燃、耐火、信号电缆,各类钢管等检测。③装饰装修及导向标识相关的商品混凝土、各类钢材、防火玻璃、各类板砖材料、玻璃幕墙等检测。④生活水饮用、地下车站空调系统节能性能、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等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主要以委托方提供的质量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3)检测频率:按国家相关规范、规程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注:投标人应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要求,并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潜在的风险。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轨道交通15号线站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合同期间服从BIM总体及监理单位管理,配合完成BIM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制品检测);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在建或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铁或单轨)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质量检测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1.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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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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