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密云经开区兴源街9号厂房及附属项目(砌筑砂浆等混凝土制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编号:CRCC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厂房工程,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密云经开区兴源街9号厂房及附属项目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砌筑砂浆等混凝土制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共计3栋,总建筑面积23821.65平方米,占地面积18548.87平方 米。其中:厂房1栋(1#厂房),建筑层数为一层,局部三层辅房,地上建筑面积2177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09.89平方米;固废站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79.76平方米;危化库地上一层建筑面 积为132平方米。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砌筑砂浆等混凝土制品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装资质许可。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家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有配套的人员、设备等,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能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产品除外)。生产厂和项目总代理可以不受业绩限制,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7.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有重大失信行为且未移出黑名单的供应商、列入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未被移出的供应商、在招标阶段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11月2日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5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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